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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纳斯达克迪拜使用健全的公司治理原则,来确保业务环境中的战略方向、绩效和责任的控制。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取决于一个有效的董事会,这为审慎的控制框架提供有效的领导和监督,从而能够更好的评估和管理风险。

纳斯达克迪拜董事会负责着公司的战略发展,并代表着其两个股东的利益- - 迪拜金融市场(Dubai Financial Market)和Borse Dubai。

绩效与诚信

纳斯达克迪拜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应促进良好的表现和诚信,并且遵守法律规定。从而有效的管治实践,提高公司实现其战略的能力。

董事会的决策管理着纳斯达克迪拜的运营、政策和做法,并有责任确保公司实现其关键目标。 执行人员和高级管理层人员的目标是根据董事会的指示管理纳斯达克迪拜。 根据良好管治常规,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职责具有明确的分工。

该董事会具有专为其决策保留的正式事项时间表,其中包括年度预算、战略和长期业务目标、主要项目和合同,以及重大资本支出。 某些事项需根据各自的章程委托给董事会的三个委员会处理。

交易所的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纳斯达克迪拜董事会成员通过其丰富的经验来履行其职责,并对战略、绩效和行为标准等事项做出独立判断,这对交易的成功至关重要 。

独立性评估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负责评估非执行董事(向董事会推荐)的独立性,这是其章程中提名职责的一部分。该评估由每位提名的非执行董事完成并提交独立审查问卷,并由所有非执行董事每年提交一次。

纳斯达克迪拜董事会采用了评估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原则,该原则载于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监管政策和流程资料手册的第2.2条指导。

董事委员会

纳斯达克迪拜董事会设有了三个常设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每个委员会需具备独立的非执行董事。 委员会持有其书面章程,详细说明其角色、职责和成员资格的要求,并需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

Jamal Nasser Lootah 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对纳斯达克迪拜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系统、内部合规、治理问题、财务报告、外部和内部审计师以及财务控制进行独立且客观的监督。

George Möller 担任市场监督委员会主席,负责对市场管理局 (Markets Authority) 进行独立监督,这包括其监测、合规和执法的职能。 同时监督着纳斯达克迪拜其他领域的监管职能,包括交易所规则的应用、会员的业务行为以及清算和结算的职能。

Rashid Al Shamsi 担任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席,负责独立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薪酬事宜。 负责向董事会推荐新成员、制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继任计划、评估董事会(包括首席执行官在内)的主要高级管理层的绩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以及整体员工福利结构。